第三章
翻译工作者的经济和社会地位
20、翻译工作者的生活条件应有保障,使其能有效地和体面地完成社会赋予他们的任务。
21、译者有权分享译著的成果,特别是有权从译著带来的商业收益中获得相应的报酬。
22、必须承认,翻译作品也可以以委托的形式出现,因此译者除了从译著所带来的商业收益中分成以外,还应收到另一份报酬。
23、翻译工作者与其它职业一样应通过集体协议、标准合同等方式享有与该国其它职业同等的保护。
24、各国翻译工作者应享有国家给予脑力劳动者的一切权益,特别是各种社会保险计划,如养老金、健康保险、失业津贴和家庭补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