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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翻译工作者的一般义务
1、翻译作为一种将文学和科技文本从一种语言转换成另一种语言的脑力活动,本身就对从事该项工作的人规定了具体的义务。
2、翻译工作者任何时候都对其译文负全责,无论译者与译文使用者之间处于何种关系或合同如何规定。
3、翻译工作者应拒绝采用其不赞成或与其责任相背的译文。
4、译文应忠实于原文,准确表现原作的思想与形式--这是翻译工作者应尽的道德与法律义务。
5、但是,忠实于原文并不等于逐字逐句的直译;译文的忠实性并不排除为使原作的形式、气氛和深层意思得以用另一种语言在另一国再现而进行的适当调整。
6、翻译工作者应熟练掌握原文的语言,尤其应能自如的驾驭翻译的目标语言。
7、翻译工作者应具有广博的知识,对所有翻译的主题要有充分的了解;应避免翻译超出自己理解能力的材料。
8、翻译工作者在工作中应避免不公平竞争;尤其应争取公平合理的报酬,不应接受低于法律或行规所指定的收费标准的报酬。
9、一般地说,翻译工作者不应寻找或接受有损其本人或其职业尊严的工作。
10、翻译工作者应尊重译文使用者的合法利益,对因翻译需要而了解到的任何信息应视为职业秘密而守口如瓶。
11、作为"第二"作者,翻译工作者应承担对原著作者的特殊义务。
12、译者在翻译前必须取得原作者同意或译文使用者的授权,并必须尊重原作者已获得的一切其它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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